宋赵汝砺撰《北苑别录》对宋代自太宗太平兴国(976-984)至仁宗庆历皇祐(1045-1053)年间,在建安《今福建省建瓯县》凤凰山北苑建立御茶园,从采摘时间,制茶工艺,贡茶品目、数量等等都作了极为翔实的记载,为今人了解、研究宋代这一时期的贡茶情况,留下了珍贵的资料。
北苑御茶园:建安之东三十里凤凰山麓北苑及其周围地区均列为御茶园。计有:九窠、十二陇、麦窠、壤园、游龙窠、小苦竹、苦竹里、凤凰山、带园、官平、和尚园、罗汉山等共四十六所,方圆三十多里。自官平以上为内园,官坑以下为外园。其中“九窠、十二陇、小苦竹、张坑、西际又为禁园之先也”。其地所产之茶,均属上品。在太平兴国年间初定为御焙。每岁焙制珍品龙团凤饼,以献宫廷。至仁宗庆历年间,执掌茶事的转运使,更加重视贡茶,品目日益增多,工艺越益精湛。北苑所产之茶,“独冠天下,非人间所可得也。”
茶之采摘:惊蛰前开园采茶,“千夫雷动,一时之盛,诚为传观。”古时采茶要求于今不同,现在要求不能采带露茶,而宋时采贡茶必须在清晨,强调“不可见日,侵晨则夜露未稀,茶芽肥润;见日则为阳气所薄,使茶之膏腴内耗,受水(按指制茶前再以水洗)而不鲜明”。“故每日以五更挝鼓,集群夫于凤凰山。山有打鼓亭。监采官人,给一牌入山。至晨刻则复鸣锣以聚之,恐其逾时贪多务得也。”
入园采茶的人,要求选招当地熟知茶事的人。采茶要求以“甲而不以指,以指则多温;以甲则速断,而不柔。”宋徽宗所著《大观茶论》曰:采茶“以黎明见日则止,用爪断芽,不以脂柔,虑气汗熏渍,茶不鲜洁。故茶工多以新汲水自随,得芽则投诸水”。
徽宗皇帝这一要求则更高更严,要求每个采茶工随身自带新汲清水,将每得一片茶芽随时投入水中,以保持其鲜洁。
贡茶之焙制:焙制贡茶,共分:拣茶、蒸茶、榨茶、研茶、造茶、过黄等多道工序。在拣茶时,茶工要精心剔除影响茶味和茶色的紫芽、白合和乌带。然后再从中分出水芽、小芽和中芽。如初造龙团胜雪白茶,以其芽先蒸熟,置之水盆中,剔取其精英,仅如针小,谓之水芽,是芽之最精者也。最消耗工时的则是研制珍品贡茶。以蒸熟之茶芽,置于盆中,分团酌水研磨,按不同品目,水次均有定数。如研制“胜雪白茶”为十六水;拣芽为六水;小龙凤为四水;其余贡茶品目皆为十二水。自十二水以上者,身强力壮的研工每日只能研一团;自六水以下者,每日研三至七团。要求每水“必至于水干茶熟而后已。水不干,则不熟,茶不熟则首面不匀,煎试易沉。故研夫贵于强而有力者也。”而研茶所用之水,是取自凤凰山凤凰泉(一名龙焙泉、又名御泉),其泉水清且甜,昼夜酌之不竭。